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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治校

 湖北省教育厅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治校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政治文明的鲜明体现。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然要求各行业、各领域、各单位增强法制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理。近些年来,我们围绕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校进行思考并开展了积极的工作。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推进教育立法

加强教育立法,完备教育法规,是依法行政及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我厅制定了《湖北教育“十五”立法工作计划》并每年都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送年度立法计划,现在有14件教育立法项目分别列入省人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计划;近些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在2003年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可望2005年正式出台实施;《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已报请省政府讨论,可望2005年正式出台实施;《湖北省师资培训规定》、《湖北省中小学校管理规定》、《湖北省教育考试管理处罚办法》等也已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近期,我们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对完备法规依据、加强法制保障的需要,着眼加强基础性制度创新,依据上位法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十一五”教育立法计划,初步拟定20个项目作为备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工作项目。我们将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做好草案文本起草工作,推进“十一五”教育立法工作。

二、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厅加强法律学习,组织干部培训,实施项目清理,落实工作要求,增强了依法行政观念,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改进了行政审批行为。

2004年9月,省政府第268号令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700项,其中我厅实施的教育行政许可14项。我厅制定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规程及办理行政许可的20种格式文书,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将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湖北教育信息网及教育厅政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办公场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同时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格式文书办理行政许可。我们按照法律要求刻制并启用了“湖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专用章”,还印刷了行政许可工作指南手册摆放于一楼大厅。

我厅精简审批事项84项,下放了一批审批项目,向20个扩权试点县(市)放权4个审批项目,对每一个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也制定了工作规程。

我厅已设计“一站式”服务窗口,正在研究探索“一站式”服务方式。

三、建立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我厅从高校和有关律师事务所聘请了有关宪法学、行政法学、教育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民商经济法学的11位专家组成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厅机关和全省教育战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另外,我们还聘请了两位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厅机关有关法律事务。这些法律专家为我厅规范行政管理、制定教育政策、应诉行政诉讼、解决法律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咨询作用。

二是明确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在培训的基础上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为厅领导和法制、监察、督导部门负责人办理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目前,我厅凡出台重大政策措施都要事先听取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和法律专家的意见,机关制发重要文件都要求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审核把关。近2年来,有200多份重要文件通过了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和把关,保障了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严谨性。

四是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厅利用《湖北教育》(政务版)、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及省内相关媒体推行政务公开,还在机关办公楼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对厅机关评先、表彰、评审事项以及拟任干部等进行公开、公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对招生考试、“两基”工作表彰、教师职称评审、举办高职评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公示,既做到了及时公开,又维护了政府行为的权威。还印发了《关于在教育战线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要求。起草了《教育厅行政工作规则》;制订印发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了教育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规范和要求,这些制度的建立,使依法行政置于比较完整和有机关联的制度平台上,得到有效保障。

四、大力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

实行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基础。为此,我厅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制订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近几年来,我们先后请行政法学专家、中央高级行政学院袁曙宏教授、湖北省委党校方世荣教授,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顾海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原校长杨叔子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举行了10多次关于依法行政的专题讲座。2003年12月28日,我厅请《行政许可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司长李岳德同志来厅作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法制讲座。近年先后举办7期法制教育培训班,培训教育部门干部和学校领导6000多人;依托湖北教育学院举办了2期市州教育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全省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一次轮训。2004年5月举办了全省县市教育局局长培训班,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我们还多次组织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计40多人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教育法制培训班。2004年10月举办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班,各县市分管局长、部分民办学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五、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03年7月教育部《意见》颁发后,湖北省教育厅十分重视《意见》的贯彻和落实,积极推进全省依法治校工作。厅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全省依法治校工作,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作。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逐步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领导体制和组织保障机制。

二是制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在开展依法治教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提出在“十五”、“十一五”计划期间,要创建一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积极创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明确了“以点带面,以创促建,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工作思路。把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依法治校,营造良好教育氛围,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确定了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分阶段目标,2003—2004年为组织发动,选点试验,探索模式阶段; 2005年为扩大试点,全面推进阶段,要求各地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广经验,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全面开展。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完善学校制度,健全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取得工作实效。2006年为总结表彰,形成规范阶段,将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对依法治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基础上,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理论研究,总结实践工作经验,探索有效模式,形成工作规范,力图为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开展理论研究。为了增强依法治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省教育厅组织专门课题组,依托省教科所开展“依法治校的内容和途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主要方面:第一,湖北省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现状调查。第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的沟通与衔接研究。第三,各级各类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研究。第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第五,依法治校工作检查评估研究。

根据推荐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需要,课题组依据部颁《依法治校示范校基本标准》,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分高等学校和中小学),《评估标准》从“组织领导”、“依法管理”、“普法教育”和“工作成效”这四个方面确定了具体的评估细则。《依法治校示范校基本标准》和《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为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

四是组织检查评估。2004年10月至11月期间,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在组织市州推荐和高校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学校进行了逐校检查评估,进而向教育部推荐了“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省中小学校较普遍的推行了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各级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情况良好;许多高校聘请了法律顾问。上述措施为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重视办理行政复议、申诉案件,积极应对诉讼

近年来,我厅应对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办理和指导办理行政申诉案件6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件。无复议决定被撤销的情况,没有发生重大执法事故。

七、建议

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工作。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许多相关问题也亟待深化研究,诸如教育均衡问题、教育公平问题、高校扩招的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问题、独立学院的发展与规范问题、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问题、农村教育问题、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及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问题、职业教育的客观社会需求与发展现状不相协调的问题等等,应有系统、有针对性的加大政策研究工作的力度。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对于小康社会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十二省市教育政策法规工作协作会是一个良好的平台,建议加强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协调整合相关力量,有效利用各地信息和人才资源,讨论共同问题,深化共性政策研究工作。

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完备地方配套教育法规规章;深化依法治校的理论研究,针对依法治校尚需完善建设标准、完备法律规范、明晰工作定位、营造环境氛围的客观实际,构建符合法制精神、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学校改革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科学的依法治校理念和建设模式;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互通行政执法信息;使教育改革发展得到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受到有效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