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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英国采取什么样的教育行政制度?

5、英国采取什么样的教育行政制度?

英国的教育行政被人们称作是“合作型”的教育行政,教育由中央政府、地方教育当局和民间团体共同管理,他们三方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共同协商和合作的基础上。首先,由中央设教育和科学部。教育和科学部负责领导与管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同时还有整个大不列颠的大学和民用科学事宜。教育部设有普通教育司、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司、科学司、艺术和图书馆司、财务司、规划司、统计司、法律司、编制组织司、外事司以及建筑司。其次,英国现行地方政府机制,以都市郡的区、非都市郡、内伦敦和外伦敦的市为地方教育行政单位。英格兰和威尔士共有地方教育当局104个,其中英格兰96个,威尔士8个。每个地方议会设教育委员会和教育局,合称为地方教育当局。教育委员会下设学校教育、继续教育等小组委员会。地方教育当局可设督学,但不是陛下督学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