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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集资办学应遵循什么原则?

18、集资办学应遵循什么原则?

集资办学,这是当前中国特别是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将集资款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第六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集资办学应遵循以下原则:(1)在自愿的基础上合理集资,钱多的多集,钱少的少集,真正的贫困户可以不集;(2)对集资款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用后公布明细账目;(3)不能打着办学的旗号乱摊派;(4)建校要符合实际情况,不能脱离现实搞超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