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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室应以多大为宜?

8、教室应以多大为宜?

这主要取决于教室容纳的人数。目前国家、省(市)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小学按每班45人、中学按每班50人设计教室的大小,按使用人数计算每人所占面积,小学为1.10平方米,普通中学为1.12平方米

教室的大小,还应取决于相应的课桌椅数及一定的活动面积,考虑学生视、听觉要求和排列课桌椅的卫生学要求,教室不宜过长,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毫米,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毫米,中学不宜大于8500毫米。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毫米的横向走道;视角: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º;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毫米,中学不宜小于900毫米;行间距(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毫米;课桌端部与侧墙面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毫米。教室的层高,取决于气容量、采光均匀度、房间的比例和空间的视觉效果以及经济等因素。小学教室净高为3.10,中学教室净高为3.40

    在使用以上标准设计建造教室时,教室内学生人数不应超过规定的学生定额数。否则,将会影响学生视听功能;由于室内空气不好,学生体温调节受到障碍,也会影响学生的肌体的发育及健康。在居住点比较分散的山区、农村,如果每班学生人数较少时,教室也可相对小些。但教室不宜过小,教室过小则室内空气不易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