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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何谓程序性权利?

44、何谓程序性权利?

程序性权利包括两大类,一是指公民在接受特定组织的某项决定或行动时,依法要求对方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例如罚款要先开票,处分要先核实事实等。它主要有通知权、听证权、申诉权、批评建议权等。二是指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或不服行政处罚等情况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对事实及主张进行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