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校长逼学生喝尿是否应承担责任?
案件简述:
案情评析:
(1)对于校长,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第一条中规定了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关心爱护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第二条中规定了校长的主要职责:“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在本案中,校长并未起到表率作用,对于“禁止体罚学生”的各项规定并未贯彻执行,也未起到抵制违反教育方针、政策的作用,理应受到一定的行政处分。
(2)校长也是教师,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体罚”学生,但由于其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