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8-15网站总访问量:200724总IP访问量:341761管理员登录
您的位置:教育法在线法律咨询教师 详细信息

186、《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待遇问题有何意义?

186、《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待遇问题有何意义?

《教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是建国以来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教师的待遇做出规定,这对于真正贯彻尊师重教的方针,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提高教师待遇,是尊重教师劳动价值的体现。教师工作是一种复杂劳动,它所创造的价值是倍加的简单劳动,教师理应取得比简单劳动者更高的报酬,这不仅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且也是在市场经济下,人才升值的必然趋势。

2)提高教师待遇,是稳定教师队伍的基本前提。教师待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没有较高的待遇,难于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没有高水平的教师,就难以企望高水平的教育。随着国际间的经济竞争,科技的飞速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教育发展战略高度来讲,教师待遇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前提。

3)提高教师待遇,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世界性的趋势。教师待遇问题具有一定的国际性。国际竞争日益体现为科技的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人才和国民素质的竞争,最终归结为教育的竞争。为了迎接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和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将注意力转向教育,并将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不断通过国家干预,提高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