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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培养与培训有何特殊性?

166、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培养与培训有何特殊性?

《教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苦地区培养、培训教师。”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培养与培训在物力、财力、人力方面多投入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培养与培训要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到民族地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