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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办理聘任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46、办理聘任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办理聘任手续,是聘任意见的最终落实阶段。其具体步骤是:

1)征求被聘人员意见。教师经评审,取得职务任职资格以后,是否被聘任,决定权在学校行政领导。而学校领导的聘任意见确定后,是否应聘,决定权在教师本人。学校领导的聘任意见拟定以后,必须认真地征求每一个聘任对象的意见。

2)签订聘约。聘任对象应聘以后,单位行政领导和被聘人员双方应签订聘约。聘约内容一般包括:①被聘任者应完成的任期目标和应履行的职责;②被聘任者在任期内的权利和义务;③辞聘和解聘的条件;④双方出现不遵守聘约的问题时,请求仲裁的单位。聘约由单位行政领导和被聘任者签字(盖章),双方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聘约简短,则可直接印在聘书上。

3)颁发聘书。聘书是被聘任的凭证,由本单位有聘任权的行政领导颁发。聘书应准确写明被聘任教师的姓名,所聘任教师职务的名称和聘任期限,由单位行政领导和被聘人员共同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签发聘书的时间,亦即是教师被聘任的时间。被聘的教师自接到聘书之日起享受聘约中规定的一切权力,并开始履行聘约中所规定的义务。被聘人员的职务工资,自被聘任的下一个月开始发给。

4)制订任期目标。聘书颁发之后,应组织被聘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或任务书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任期目标,经单位行政领导集体审议通过以后,存入专业技术档案,作为被聘人员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全面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