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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教师用炭火烫没完成作业的学生应负什么责任?

79、教师用炭火烫没完成作业的学生应负什么责任?

案件简述:李某是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平时老实、听话,学习也较认真。数学老师张某对学生要求比较严,甚至有些“凶”,所以李某及班上的同学都有点怕她。这天,老师上课检查家庭作业,李某由于连日来身体不太舒服,没做家庭作业。面对老师的询问,不善言谈且害怕老师她竟一直沉默不语,不敢说理由。于是张老师大为恼火,用火钳夹起火盆中的一块炭火,朝李某食指烫去,并说:“看你以后还做不做作业!”之后,张威胁李,不准告诉家长,否则会受到更严厉处罚。李放学回家后,向外婆要了张“创可贴”粘在手上,没有说明事情原委。过了几天,李母发现了女儿手上的伤,询问事由,李才告诉事情的真相,家长对此非常气愤,立即跑去找学校领导论理。同时,李的外婆又径直去找老师,并在争吵中打了老师一记耳光。

试析本案中老师和李某家长的做法是否正确?

案情评析:

1)张某身为教师,本应该关心爱护学生,谁知却反而故意伤害学生。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所以张某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学生家长要求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张的错误行为,显然合情合理,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支持。如果校长庇护教师,家长还可向上级部门提起申诉,甚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做出处理。

2)学生的亲属在有关部门还没有妥善解决事情之前,冲动地找到当事老师,并先动手打人,此举也违反了《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即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考虑到学生的外婆是家庭妇女,没有文化,况且损害后果有限,故主要还是教育问题。

3)事情过后,老师上告县教委,说学生家长殴打教师,希望教委出面,维护教师的尊严。学生家长也准备上告法院,认为教师虐待学生,要求法律依法治罪。最后双方在学校领导及有关方面的调解下,解决了此事。学校对老师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学生家长也对动手打人行为向校方作了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