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8-15网站总访问量:200724总IP访问量:341761管理员登录
您的位置:教育法在线法律咨询教师 详细信息

38、有人说教师只应负责教书,无权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这种说法对吗?

38、有人说教师只应负责教书,无权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这种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不对。教师除了具有教育教学权外,还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 这是将宪法规定的“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调动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发挥教师对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