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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政府具不具有管理教师的责任?

17、政府具不具有管理教师的责任?   

政府具有管理教师的责任。《教师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其责任,是《教师法》顺利实施的强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