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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国家对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有哪些规定?

40、国家对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做了如下规定:(1)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普通中小学、农业学校、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2)学校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普通中小学、农业学校、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体育活动。(3)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4)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5)体育课是学生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