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教育行政执法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指的是什么?
教育行政执法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指对于有效成立的行政执法决定,无论相对人对执法决定存有异议与否,既使在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期间都不能停止对该决定的执行。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