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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实现教育行政的公开原则的要求是什么?

50、实现教育行政的公开原则的要求是什么?

为了保证公开原则的实现,对教育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上有如下要求:(1)表明身份。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向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出示有关证件。(2)通知。教育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措施、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时,应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相对人,使相对人通过正当途径了解有关的事项。(3)咨询。教育行政机关有义务向相对人解释行政执法及其教育法的有关内容。(4)告知权利。教育行政机关的执法决定在做出的同时,应告知相对人所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权利行使的法定期限和受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