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学生致学生患精神病案
1.引言
同上
2.案情介绍
一名不足15岁的初二学生,因违反“班规”,受到了这样的处罚:全班37名同学轮流掴他两个耳光。
当时,这名学生站在神圣的讲台上、庄重的黑板下,而主持这一惩罚“仪式”的正是他平素十分尊敬的班主任!
少年程水良就读于初二(2)班。他的班主任是1995年7月毕业于衡州某成人大专中文班的郑春少。为确保期末考试本班有5名学生进人年级前十名,去年8月27日,郑春少专门召开了一个主题班会,让大家来讨论如何加强纪律、提高成绩。最后,集体通过了5条“班规”,由班长抄好贴在教室墙上。
有两条“班规”简直是匪夷所思:①课堂上违反纪律的,一班同学每人打他两巴掌。②座位安排实行浮动,遵守纪律、学习好的同学坐在前排,反之,则调到后排以示惩戒。
去年9月3日下午3时左右,初二(2)班恰逢自习课。坐在教室正中靠左一排的程水良和同桌的曾月华,为了将课桌与右排对齐,边商量边作了移动,正好被突然进门的班主任郑春少发现。郑春少见状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将两名学生拉到讲台上,令全班同学根据“班规”每人打他们两个耳光。
于是,一幕惨剧,在九十年代堂堂一所中学校园里“上演”了。全班到校的37名同学(包括16名女生),轮流走上讲台,每人分别掴了程水良、曾月华两个耳光。体罚整整持续了一节课……
十四五岁的少年,自然尚未完全形成独立的分辨是非的能力,而此时的郑春少也全然没有意识到,他所监督执行的这场惩戒“游戏”,性质是何等的恶劣,将会给受罚者的心灵造成多么大的创伤。
事后,同学们描述,受罚之时,曾月华鼻子流了血,他牙齿一咬,愤愤然的表情之中还装出一丝不在乎的神态。而程水良则全身打颤,脸颊由白变红,时合时开的眼里充满着羞耻和惶恐。
几天过后,此事便风平浪静了。程水良回家后举止反常。眼到了12月17日,郑春少上语文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发现程水良一直埋头在做数学试卷。郑春少走过去把数学试卷撕了,一拎程的头发,令其站起来并说:“你语文学得这么好了?语文课做数学,就不要上我的课了。”手一挥,叫程水良出去。程水良在教室外站了半节课。放学吃中饭时,郑春少正在寝室里烧菜,有同学来告知程水良坐在教室里木讷无言,一动也不动,不回家去吃饭。郑春少马上赶到教室,连呼三声,见程水良全无反应,便速将程水良送至新昌卫生院。卫生院医生检查后未发现生理上有何异常。送回家后,程水良不吃不喝,反应迟钝。家里人极度恐慌。第二天上午,送程水良到葡州市精神病医院诊断。精神病医生诊断为:①急性心因性反应。②反应性木僵。程水良整整5天不言不语,不吃不喝,大小便失禁,头颅左右摇晃。直至12月27日才吞吞吐吐说了第一句话。其间一直靠打点滴补充营养。医生给其开出了两个月的病假,令其静养一段时间再去上学。
所庆幸的是,1997年1月2日,常山县教委主任武伟忠接到反映后,当即在人民来信上批示:“请组织科、教育科从速查清事实经过。如属实,应严肃处理;不然,何以称‘人民教师?’”
近日,常山教委副主任徐作堂赶赴新昌初中,代表教委党委向新昌初中教师宣读了教委文件。虽然体罚未必是这名叫程水良的学生发病的唯一原因,但班主任郑春少的行为违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性质较为严重,教委作出如下初步处理意见:①郑春少必须作出深刻的检查并当面向学生本人及家长道歉;②根据郑春少的认识态度及行为的后果,予以行政处分;③学校要以郑春少体罚学生的事件为戒,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严禁体罚学生。
2.案情评析
请参见《学生立志当和尚案》、《教师剥夺学生上课权利案》、《九岁女娃说错话,全班女生打嘴巴案》之案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