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担任督学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督学是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根据1991年《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督学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 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有十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熟悉教育教学工作业务;
(四)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敢说真话;
(五)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