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哪些?
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1)学前教育主要由幼儿园来承担,招收3—6岁儿童,贯彻“保教结合”原则,进行启蒙教育。
(2)初等教育主要是指全日制小学,招收6—7岁儿童,学制5—6年,其任务是对儿童进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为他们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小学不分段,实行五年或六年一贯制。盲聋哑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入学年龄稍迟,学习年限也较普通小学略长。此外还有成人的初等学校,对未受完初等教育的职工或农民,进行基础教育、扫盲教育。
(3)中等教育结构复杂,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以及各种成人中等学校。普通中等教育分为初级中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基本为六年制三三分段,其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后备劳动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初级中等教育与初等教育属于义务教育,两者互相衔接,构成义务教育的两个阶段。高级中等教育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中等教育,其中普通高级中学主要实施基础教育;中等专业学校以培养各种中级技术人员为目标;中等师范学校以培养学前和初等教育师资为任务,与中等专业学校均属专业教育;技术学校的任务是培养技术工人;职业中学则主要对学生进行专门的职业技术训练,为其从事相应职业作职前准备。
(4)高等教育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高级专业教育,处于学制体系的最高阶段,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入学,学制一般2—3年;大学或学院的本科教育一般为4年,少数特殊学科5年或6年;研究生教育分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