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行政机关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做出哪些处理决定?
行政机关应进行全面的核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可以维持原处理结果;(2)对于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3)学校管理行为的一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的,或处理决定事实不清的,可变更不适用部分或责令学校重新处理;(4)学校管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其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责令学校进行修改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