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教育法律责任的主体是什么?
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对象。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成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有:(1)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2)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和教师;(4)就学学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5)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