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韩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是怎样的?
韩国在1949年正式将教师资格制度写入《教育法》,1995年修订的《教育法》规定:教师分为正教师(一级、二级)、准教师、教导教师、图书管理教师、实业技术教师、养护,每一类教师都有相应的资格标准,并根据总统令规定,获得教育部长官授予的资格证。校长、校监、园长、园监也要符合附表相应的资格标准,并根据总统令的规定,获得教育部长官授予的资格证。教授、副教授、助教授、专任教师、助教都要符合相应的资格标准,或者获得教授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