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日本的教育立法包括哪些程序?
首先,由议员或内阁提出法律案。由议员提出的法律案需要由20名以上的众议员赞成,或10人以上的参议员赞成才能提出。如果提出的法律案伴有预算,则需要有50名以上的众议员赞成,20名以上的参议员赞成才能提出。第二,由议长将法律案提交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两院文教委员会)审议。经众议院通过的法律案,再经过参议院通过,即成为法律。若参议院对该法律否决,但众议院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也可以成为法律。
由内阁提出的法律案需要经过以下的程序,首先,由文部省制定法案草稿,然后交中央教育审议会进行审议并提出议案,经文部大臣通过后提交内阁法制局。内阁法制局经过审查通过后,便提交内阁会议讨论。内阁会议讨论通过后便可提交国会。国会通过后,便成为法律。日本大多数的教育法律都是经过这种程序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