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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对乱拨乱用教育经费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

28、对乱拨乱用教育经费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

国家对教育经费的拨放和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依法照章办事。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对于不及时、不足额核拨教育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拒绝、拖延执行同级政府限期核拨的规定等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中对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克扣教育经费集体私分或为个人非法占有、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