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国家对城市教育费附加有何规定?
国家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对象范围是: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机关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