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发售学生票应遵循哪些规定?
根据铁道部发出的通知,应遵循如下规定:①(可享受学生票的)“正规院校”是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统一考试录取入学、有教育部批准的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②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月1日到2月31日)、暑假(6月 1日到9月30日)期间发售,其他时间不发售学生票。③学生票要严格按照限定的区间发售,不得变更发、到站,也不能分段购票。④应届毕业生购买学生票时,必须凭学校书面证明,不得凭派遣证购票。⑤对学生实习、举办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不得发售学生票。⑥发售学生票必须凭“减价优待证”,个人持两个以上学生证的,可以扣下其学生证并通过车站通知其学校,拒绝发售其学生票。⑦对学生证丢失后补发的学生证,补发证当年不予发售学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