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坛:构建和谐校园亟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教育论坛:构建和谐校园亟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构建和谐校园,基础是发展,前提是保障师生利益,必要条件是社会交往,基本途径是加强管理。
○不良的管理是一种低效无序的状态,学校缺乏生机和活力,导致教学质量下降,甚至会产生恶性循环。因此,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必须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我们当今正处在一个经济全球化、政治多元化、文化大众化、生活智慧化的社会,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传统的教育观念和学校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需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创新。在新形势下,学校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新的教育观、教学观、师生观、人才观、评价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是发展,这是目标指向统一的基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它强调在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发展的着力点、关键点包括三个方面: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促进教师的发展、促进学生的发展。尤其重要的是学生的发展。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己任,学校的发展最终要体现在学生的发展上。实现学生的发展,必须端正办学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性,尊重和爱护每一个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立足于学生的未来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主动发展,让学生学会做人、求知、学习、创造。
构建和谐校园的前提是保障师生利益,这是形成群体核心凝聚力的吸铁石。在学校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师生为本,把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基本保障。而要做到这一点,校长要彰显人格魅力,强化服务意识。要竭力为教师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把管理与人的尊严、幸福、需要、发展、价值联系起来,使管理更具有民主性、科学性和人文性。
保障师生利益,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管理机制。要通过深化管理改革,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深度和效度,扩大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尤其是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干部任用、评选先进、职称评定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如此才能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发展的向心力、凝聚力。
构建和谐校园的必要条件是社会交往,这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新课题。交往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之一,没有交往,就没有人和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中的社会交往,其本质是对教育价值取向和目标的回应,承载着厚重的教育意义和追求,使教育与社会、与生活更加融合,相互促进,从而更有效地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构建和谐校园,需要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就外部环境而言,要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多向互动、和谐发展;就内部环境而言,要优化校内的“人文环境”,将先进的办学思想转化为师生们共同的价值追求,提倡学校教育各主体要素之间的相互尊重、合作交流、平等对话,建立公平与公正的学校文化与制度氛围,积极倡导以“爱”为基础的三种精神——团队精神、奉献精神、人文精神。学校还要促进课程之间的和谐,促进管理层与教师之间的和谐,促进教师之间的和谐,促进师生之间的和谐,形成全面和谐、相互促进的学校“人文环境”。
构建和谐校园的基本途径是加强管理,这是提高工作成效的关键。高效的管理可以整合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良的管理是一种低效无序的状态,学校缺乏生机和活力,导致教学质量下降,甚至会产生恶性循环。因此,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必须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提高管理水平,要深化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校长是学校的灵魂,是一所学校办学成功与否的首要因素。校长的办学理念、思想道德、管理水平、业务素质等对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培养培训体系、考核评估机制,形成校长公开选拔、竞聘机制,是建立一支高素质校长队伍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机制。
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优教优酬。学校的各种体制和制度都要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教师发挥智慧和潜能。必须改变传统管理体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状态,要建立激励竞争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获得实惠,从而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
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一是要打造“文明校园”,尽可能突出学校特色和文化意蕴,让学校的每一处建筑、每一个景物、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实现学校外在美和内在美的和谐统一;二是要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这是学校文化的灵魂;三是要形成办学特色,办学特色的创建要立足于自身实际,发挥优势,具有前瞻性,勇于创新,如在课程开发、教育科研、文艺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都可以形成鲜明的特色。(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长蔡国英)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