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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2007年9月3日电(记者郑昊宁、梁娟)陕西省城固县桔园镇贾山小学原校长李建国强奸、猥亵儿童案近日开庭宣判。城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建国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今年49岁的李建国,原系城固县桔园镇贾山小学校长。去年10月至今年5月间,李建国借给学生单独辅导作业之机,多次将贾某等6名女学生叫到自己办公室猥亵,并将其中2名女学生强奸。5月23日城固县公安局接获群众举报后,经调查核实于5月24日将李建国刑事拘留。7月5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对李建国一案依法提起诉讼。
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建国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责任编辑 周玲玲)转载中国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