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应明确以下问题:
1、违法构成要件
(1)违法客体。违法行为侵害了正常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权利义务关系,侵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权利。本违法行为的行为对象仅限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已满十六周岁而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不能构成本违法行为。
(2)违法的客观方面。本违法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让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行为。其一,让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包括行为人主动提出或强迫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和未成年人自愿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而行为人予以同意或听之任之两种情形。其二,单独居住包括脱离监护的单独居住和未脱离监护的单独居住。让未成年人在有效监护范围内单独居住不在本条禁止之列。其三,单独居住,是指未成年人脱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而居住,并非指未成年人一个人住在某处。如两个未成年人脱离监护而居住在某处,尽管有两个人,仍为本法所说的单独居住。
(3)违法的主体。本违法行为的主体是限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为,“让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规定就明显表示,行为主体与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之间有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实际上就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违法的主观方面。本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明知让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利影响,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
2、处罚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由此可见,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有两种:其一,予以训诫。即公安机关对让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此种违法行为予以谴责。其二,责令立即改正。即针对本违法行为,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立即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其一同居住,置于其监护之下加管教。可见,对本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同时给予二种处罚:其一,训诫。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放任行为予以谴责。其二,责令严加管教,即针对其违法行为,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被监护人严加管束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