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权利的来源与范围是什么?
学生的权利来源于宪法、教育法和有关专项法,以及学生所在学区和学校的规定。 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权利问题,无疑地包括学生在内,所有公民享有的权利,对学生不能有所差别。教育法和专项法则具体规定了学生权利的范围,它们更注重于也更有利于保障学生的权利,并把宪法的保障具体到了各个方面。
这只是表面上学生权利的来源,而实际学生权利来自于人们对教育的总的看法——教育观,更来自于社会观念。学生权利的范围可以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来理解。
在空间上,学生权利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一定国家范围内,由一定宪法进行总体规范的,学生享有除公民享有的权利以外的其他规定的权利,即教育法、专项法及所在学区、学校的规定等等。也就是说学生在校外的行为受社会、家庭和个人的约束而不受学校的控制,所以他应对社会、家庭和个人负责,相应地享有社会所规定的权利。而回到学校却有所不同,学生应受到学校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应受一定的限制,如不享有普遍的言论自由而享有学校规定限制的言论自由等。
学生权利的时间范围是指学生权利的享有应该是从某个学校或教育机构中登记注册开始,于注销时结束。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学生应享有宪法法律保障的权利及所在学区、学校(或教育机构)所规定的权利。在每日上学期间,学生的权利应从学校规定的上学时间开始,到学校规定的放学时间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