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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教师聘任制度遵循的是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双向选择”是这一原则的重点体现。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配置和调整,聘任不同知识结构的教师;教师也有权利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使教师在最佳的工作岗位上施展才干。

2)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励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3)教师聘任制度引进了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竞争既是市场经济存在的一种形式,同时又促进市场经济的。教师受聘后在聘任期间内,学校要根据聘书中规定的有关内容对该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进行认真、严格的考核,并以其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对教师进行奖惩、培训、职务晋升和晋级增资等。

    (4)教师首次被聘任时,根据《教师法》的规定,要有试用期。试用期的意义在于决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何种教师职务。这是因为取得了教师资格,只是表明具备了担任教师的条件,但能担任何种教师职务,还需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才能得到证明。试用期通常为一年。